审验分离让“三同时”真正同时起来
山西是资源大省,也是工业大省,目前,全省有9200家污染源,仅“十•五”期间和“十•一五”初期,全省省级以上审批的工业项目达1044个,而且每年以400个以上的数目递增。在这样的形势下,如果不从根本上扭转重审批、轻验收的局面,山西省的环境压力将会更大,节能减排的要求将会落空。 自省局新一届班子成立后,审时度势,积极地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进行审验分离,理顺工作关系。2006年,我们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在省环保局增设了综合督查处,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从开发监督处分离,归口到新的部门,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是健全地方法规,强化法律约束。2007年,我们结合山西省实际,积极争取立法机关支持,经山西省人大通过了《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监理制度、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法律手段强化了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全过程管理。 三是对违反“三同时”的行为进行严查重处,遏制违法势头。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行为,我们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07年以来,经省级立案查处违反“三同时”规定的案件105件。经济制裁上,均依法取上限进行了处罚;行政上,对突出的违法项目采取了“停水、停电、停贷、停运”措施。 四是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去年11月份,我们组织召开了全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座谈会,全面分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认真听取了各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统一了思想和步伐,形成了上下互动。 五是从2007年开始,我们联合银行、电力、铁路部门,对长期不验收的企业实行停贷、停电、停运措施。我处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没有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企业在银行办理贷款、申请供电、报批铁路运输计划的,如果没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就会被拒绝。同时行业准入、企业上市也要求企业必须出具验收手续。2007年以来,申请验收的企业超过了以往的数据。 六是严格按照环评批文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宽严相济。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环评要求不适合实际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我们在验收煤矿时发现,环评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切实际,山西灵石西山水泥厂和山西河津宏达钢铁厂未安装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但是都选择了更加先进的设施,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是在验收前,召集环评审批单位,环评检测单位和行业专家共同开会,形成纪要,做为验收依据,避免了因为教条主义而影响验收工作。通过上述工作,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力度得到加大,企业依法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意识得到加强。可以这样说,山西省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正在大踏步地向前进步。 围绕调研内容,向调研组的同志汇报一下有关情况和数据。 (一)2007年省级验收项目大体情况。 1、验收项目的督查方式以及取得的成果:(1)建设项目经环评审批建设完成,需要进行试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向审批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对未经同意擅自进行试生产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理。(2)对试生产项目下达竣工验收计划,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3)对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经初审后委托监测部门开展监测工作:首先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问题,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一方面给企业提出需整改内容。一方面报督查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初步具备验收条件的,编制监测方案,经审查同意后,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处里根据监测报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后,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通过严格把关,企业依法执行“三同时”,依法进行试生产,依法申请竣工验收的意识不断增强。 2、“十•五”以来省内已验收项目占环评审批项目的大体比例:在15%左右。 (二)、试生产管理情况。 1、国家审批项目的试生产管理情况。从2007年以来,凡国家审批项目,投入试生产前,企业必须首先提交试生产申请,经省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出具许可文件后方可投入试生产。擅自投产的,依法进行处理。 2、省、市审批项目的试生产管理方式。《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试生产管理进一步纳入了行政许可范畴。目前,省、市审批项目的试生产申请原则上谁审批、谁受理,对一些污染较轻、规模小的项目,由省环保部门委托市环保部门受理并备案。 (三)、验收管理程序与方式等管理机制。 1、从建设单位报送监测(调查)报告及相关验收资料,我局一个月内完成现场验收并予以批复。 2、验收监测与调查开展情况。为了保证质量,目前,省级审批项目验收监测与调查工作主要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由于去年以来申请验收的项目逐步增多,力量明显不足,时效性比较差。通过省级帮带,市县两级监测机构的监测规范性明显增强,但是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县仍然不具备独立监测能力。 3、验收现场检查方式。组成验收组-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以及设施运行登记-查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听取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走访周边群众对建设项目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反映-听取属地环保部门对项目试运行期间的有关情况介绍-听取监测(调查)机构所做的监测(调查)报告-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 4、施工期环境管理情况。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我们主要抓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行了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加强了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充分发挥监察机构和地方环保部门的作用,对于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纳入全过程监管。 5、地方环保部门验收管理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管理职能设置以及验收资料建档等情况。目前,尽管一些地方正在积极努力进行编制体制调整,力求与省级接轨。但验收管理机构大部分仍然由开发部门负责,人员配备与管理职能和过去相同。验收资料建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6、验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与建议。由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申请验收的数量逐步增多,目前,省级验收监测单位压力很大,市县级技术力量薄弱,企业变更工艺,反复修改检测方案和报告,人员紧张,对一些项目不能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2)管理程序、体制的改进建议。对一些非重点项目,建议直接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取消编制监测方案环节;加强市县级监测部门的资金投入,培训技术力量,对一些非重点项目由市县级承担监测。 (3)整顿环评队伍,狠抓环评质量。加强职能监督,防止套用资质的问题;解决好迎合业主,降低标准出具环评文件的问题;解决好在取得环评批复文件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问题,上述问题一经发现,要追究环评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吊销其环评资质。同时建立环评单位日常考核记录,在验收项目的同时予以考核备案,作为环评单位年检及升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全面推行环境监理,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目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项目经审批进入建设阶段后,其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便少有人问津,致使主体工程完工而环保设施严重滞后。在目前环保部门人员力量有限的现实状况下,全面推行环境监理工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我们认为应迅速培养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环境监理人员,对重点工业污染项目建设期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